合同纠纷

耿瑞婷律师:刘杰先与马小川等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来源:泉泽律师-http://www.quanzelvshi.com 时间:2019-05-20 16:54:55 关注:
刘杰先与马小川等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8)鲁0104民初7067号
原告:刘杰先,男,1951年12月17日出生,汉族,住济南市。
被告:马小川,男,1982年7月15日出生,汉族,住济南市。
被告:由晓菲,女,1979年8月18日出生,汉族,住济南市。
两被告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耿瑞婷,山东泉泽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刘杰先与被告马小川、由晓菲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11月6日立案。原告刘杰先于2019年2月18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刘杰先的申请撤诉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刘杰先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6350元,减半收取3175元,由原告刘杰先负担。
审判员  郭卫东

二〇一九年二月二十日
书记员  赵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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