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治政府建设新举措
◆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持续解决“准入不准营”问题。
◆构建创新生态圈,切实做到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上坚定不移,在政策执行上一视同仁,在市场竞争中公平对待。
◆加强政府机构失信治理,加强企业诚信制度和个人信用体系建设。
法制日报记者 姜东良 曹天健
3月11日上午,《法制日报》记者赶到山东代表团驻地采访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省司法厅厅长解维俊时,他正在翻阅李克强总理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
“政府工作报告以政府依法履职开篇,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把政府活动全面纳入法治轨道等法治政府关键词频现,体现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思想,将把法治政府建设推向新的高度。”解维俊说。
将行政执法成效作为标尺
就任山东省司法厅厅长前,解维俊曾担任菏泽市市长近4年。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规范行政执法人员行为、提升全市法治环境整体评价,是那时的工作重点之一。
作为本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唯一的省司法厅厅长,他对法治政府建设有着独到的见解。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点应该是保证法律严格实施。行政执法成效是衡量法治政府建设成效最直观、最普遍、最可信的标尺,能有效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标志。”解维俊说。
“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把政府活动全面纳入法治轨道,为全面建设法治政府提出了明确要求。”解维俊介绍说,2018年,山东积极推进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立改废,加大对违反公平、开放、透明市场规则的政策文件清理力度。全省共清理政策文件1104件、废止892件、修改31件,废止了一批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规章和政策文件,扫除了经济发展的制度性障碍。2019年,山东将开展市县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深化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推动行政权力全过程公开、公共服务全流程公开、社会关切全方位回应。
“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是法治政府建设的关键所在。”解维俊说,山东注重在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建立健全常态化监督制度上下功夫,形成了科学有效的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
培育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政府工作报告中五次讲到营商环境,在明确今年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要求时提到,要加强公正监管,打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让各类市场主体更加活跃,其中法治化首当其冲,不言自明,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解维俊说。
解维俊告诉记者,2018年,山东扎实推进“一次办好”改革,加快培育“审批事项少、办事效率高、服务质量优、群众获得感强”的营商环境,“一次办好”事项清单实现全覆盖,优化营商环境10个专项行动全面展开,“3545”专项改革目标基本实现。这些成绩,是山东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集中反映和体现。
在2019年经济面临下行压力,实体经济比较困难,内需增长有所放缓的背景下,山东将持续优化政务生态,创新创业生态、自然生态、社会生态,形成政策、环境、服务“三位一体”的集成优势,为建立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生态系统提供法治保障。
持续打造精简高效的政务生态。深化“放管服”改革,大力度减权放权,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持续解决“准入不准营”问题。全面推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现政务服务事项数据“全打通、全归集、全共享、全对接”。
持续打造富有活力的创新创业生态。构建“政府主导创环境、企业主体强创新、各类人才激活力、科技研发出成果、金融配套强保障、中介服务提效率、成果转化增效益”的创新生态圈。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三个没有变”,切实做到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上坚定不移,在政策执行上一视同仁,在市场竞争中公平对待。
持续打造诚信法治的社会生态。加强对政府机构失信的治理,加强企业诚信制度和个人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信用“红黑名单”制度,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搭建企业产权纠纷调解平台,建立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和自然人财产权长效机制。深化法治山东建设,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持续净化市场环境,有效解决“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顽瘴痼疾,坚决纠正“劣币驱逐良币”现象。
解维俊说,今年将出台《山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将为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提高山东核心竞争力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政府工作报告对2019年的工作任务安排中,讲到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具体到山东,就是要打造好营商环境,把法治山东打造成享誉全国的金招牌,核心是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解维俊说。
政府活动全面纳入法治轨道
解维俊说,2018年,山东省为推进新旧动能转换,专门制定了《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促进条例(草案)》,重点突出产业提升、优化政府服务、激发市场活力、鼓励创新、强化产权保护等方面内容。目前,条例草案已经省人大常委会二次审议,预计将于本月审议出台。
“今年,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和省政府的立法工作计划明确要求制定出台《山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解维俊说,这个条例将对现行有效的法规规章中关于营商环境的相关规定予以总结归纳提升,进一步消除不利于市场公平竞争的无效制度,出台后将对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提高山东核心竞争力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目前,起草工作已经全面启动。
此外,在今年的立法项目安排中,还重点对与优化营商环境有关的其他立法项目作出了特别安排。比如制定出台山东省人才工作条例、社会信用条例、电子政务和政务数据管理办法、民商事仲裁规范与发展促进办法等法规规章。
立新的同时还要去旧。
解维俊介绍说,去年12月5日,山东省司法厅会同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开展不利于民营企业发展的法规规章和政策文件清理的通知》,对山东现行涉及民营企业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以及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政策文件进行全面清理。截至目前,不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892件政策文件被废止,扫除了民营经济发展的制度性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