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届四中全会出台的 《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规定,对不服司法机关生效裁判、决定的申诉,逐步实行由律师代理制度。2015年11月,中央政法委印发了《关于建立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制度的意见(试行)》,要求全面建立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帮助信访人对案件进行分析。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全覆盖,就是我市社会治理法治化改革迈出的重要一步,值得全面推广开来。
市场经济,说到底是法治经济。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经济体制管理模式和生产方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农民(居民)的思想观念、价值取向、行为方式也在发生变化。化解基层热点、难点问题,协调多方利益关系,只有依靠法治,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一村一律师引导群众有问题找法律,解决矛盾纠纷靠法律,通过法律渠道合理合法地表达利益诉求,满足了基层群众的法律需求。
实践证明,“一村(社区)一律师顾问”,就是农村(社区)和谐的稳定剂。对村居来说,律师驻村增强了基层依法管理的能力,提高了群众的法制意识,维护了基层社会和谐稳定;对律师来说,作为独立与中立的“第三方”,以法律服务者的身份参与涉法涉诉案件,既向群众讲法明理,又理直气壮地督促司法机关严格依法办案,更容易取得民众的信任,有利于涉法涉诉案件公正解决。进而,引导群众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从这个意义上看,法律服务进村居,是司法行政工作立足基层、服务群众、积极主动顺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有益探索,也是以法律手段创新社会管理的全新方式。
群众诉求渠道畅通之时,就是“信法不信访”之日。可以期待的是,随着律师案源的进一步拓展,“有问题找律师,解决矛盾靠法律”,通过法律渠道表达利益诉求,必将成为全新社会治理模式下的一种新常态。
目前,泉泽律师事务所已与济南市兴济河社区、分水岭村等十村(社区)签署《常年法律顾问合同》,泉泽律师纷纷表示:充分发挥和践行律师的社会职能,促进社会和谐和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