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全国检察机关2013年核查出的久押不决案件已全部清理纠正完毕,此次专项活动共核查出久押不决案件1845件4459人。
这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厅厅长袁其国4日在“看得见的正义”网络访谈中介绍的。
“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实施以前,我国刑事案件的羁押率偏高,一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时间较长。久押不决不仅侵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而且影响了政法机关形象和司法公信力,损害了社会和谐稳定。”袁其国说。
2013年4月,全国检察机关部署开展了清理纠正久押不决案件专项工作。袁其国介绍,从羁押时间来看,全部久押不决案件1845件4459人中,羁押3至5年的有1388件3451人,羁押5至8年的有409件926人,羁押8年以上的有48件82人。至2016年10月,检察机关已清理纠正了全部核查出的久押不决案件。
“此次专项活动有效解决了久押不决这个困扰司法机关多年的‘老大难’问题。”袁其国表示,检察机关将继续着力在预防和纠正新增久押不决案件方面下功夫,切实巩固清理纠正久押不决案件专项活动成果,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