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国务院法制办公布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送审稿)》,正在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截止日期是2月6号。送审稿全文共包含六章、三十六条,针对网络信息内容建设、未成年人网络权益保障、预防和干预、法律责任等多个方面进行规定。中国之声对我国未成年人使用网络的现状、专家对条例送审稿有何意见建议展开调查。
有关数据显示,我国未成年人第一次触网年龄提前,当他们接触到不良信息,大部分人可能不会告诉家长。有关调研显示,未成年人对网络不良信息的侵扰普遍缺乏抵抗能力,甚至让老师、家长也不知所措。96%未成年网民认同国家对网络暴力等不良信息采取预防措施。
2017年1月,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的第39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6年12月,我国19岁以下青少年网民约占全体网民的23.4%,达1.7亿,网络空间已成为未成年人保护的新领域。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曾在北京、浙江、广东、湖北、上海、安徽、重庆、四川等8个省、直辖市展开调研,发现我国未成年人首次触网年龄进一步提前,首次触网最集中年龄段由15岁降到10岁,占46.8%,最低触网年龄3岁以下的占1.1%。首次上网目的主要是查找学习资料,占30.6%。央广采访的过程中,多位初中生和小学生所描述的情况与此一致。
小学生:我第一次上网是在一年级。
初中生:我第一次上网是小时候7、8岁时,查一些学习资料之类的。
调查显示,家庭是未成年人上网最主要的场所,用家里电脑上网的占76.6%。他们上网的目的主要是查学习资料、降低孤独感、拓宽视野、结识新朋友。假期里,这个活动会更多些。
学生:很多时候我就是在网上看一些电视,或玩玩一些益智类游戏。假期时也不会时间过长,这样会危害自己的健康。
学生:我平时上网是一个小时左右,我一般上网是查找一些资料,查找完资料的话没事的话会偶尔看一下电视。
和成年人一样,未成年人上网频数增加,但每次上网持续时长降低,零散化、碎片化成为趋势。一天一次以上的占55.8%,每次上网时长两个小时以内的占64.1%。他们主要访问大型商业综合性网站,访问权限、浏览内容与成年人毫无差别。几乎所有人都接触过网络暴力信息、不雅图片、广告等不良信息的骚扰。55%的人在遇到这些信息时会选择退出网页、不告诉任何人,初中和小学学生会向父母求助。96%的未成年人认同对网络暴力等不良信息采取预防措施。
有学生告诉记者自己的经历,“有一次我是在网上看电视时突然就蹦出来一条信息,中奖了,然后一直让交钱,交一些钱就可以得到大奖。普通人都知道是骗人的,但是关好几次都关不掉,屏蔽也屏蔽不掉。我希望国家能在网上肃清这些东西。”
刘女士是一位小学数学老师,女儿在上初中,面对女儿在网上与成年人聊天,她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就发现有一些是20几岁的跟她聊天,聊的都是些成年人的内容,然后她也是模仿成年人的口气跟他聊天。我们也不知道该怎么办,刚开始的时候是冷处理,刚开始把她的手机这些全部没收,过了两三天,就问她:你反思了没有?。看反思的情况怎么样,再进行疏导。”
对于未成年人上网,70后、80后的父母持包容和开明态度,学习成绩“优等”的未成年人的父母中,有10%非常支持孩子上网,38%比较支持,均高于学习成绩“中等”“较差”等未成年人。但是,为体现个人价值和独特个性,未成年人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癖好,甚至是不良习惯,选择性交往,结成隐蔽、固定的网络社群,成员间互相影响,甚至交叉感染,是家长们普遍担忧的。
中国传媒大学教授王四新分析,当前网络场景化信息传播方式使得未成年人和家长的主动选择性差,更需要通过立法来保护。“我们会理解,未成年人把家里的几万积蓄,甚至有些成年人也会几万几万的打赏这种情况。实际上,就是在这种场景式的信息传播方式情况下,失去了任何的抵抗能力。那么,我们将来怎么样从立法上根据这个场景传播的特点来做一些有针对性的规定,这个很重要。”
来源:央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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