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法学研究》编辑部副主编张广兴在《中国社会科学报》2016年12月28日第1119期中撰文指出,中国的法学研究工作者应当有中国问题意识,应当关注和研究中国问题。
作者从几个方面指出如何着手研究中国问题:
其一,要了解中国,了解社会,了解人们的观念、经济文化道德水平。要关注现实中解决实际问题的模式,关注中国的文化以及风俗习惯。这是研究的基础,需要采用实证研究的方法。
其二,解读法律。我国已经制定了许多重要的法律。我们要运用法解释学的方法,分析法律规定的基本含义,分析法律规定隐含的精神及其目的,研究我国的法律规定为什么和外国不同。
其三,研究案例。从广义上说,案例研究也属于实证研究。案例研究能够加深对中国法律的理解。另外,我国各地经济文化发展水平不同,风俗习惯各异,法律的适用也会有所差别。通过研究案例,我们可以辨别哪些法律适用违反了法制统一的要求,哪些变通是合理的、可以接受的。
其四,检视法律实施的效果。法律的价值在于实施。检视法律的实施效果,需要足够多的素材,要运用多学科的研究方法。法律制定得是否合理,需要经过时间和实践的检验。一部法律或者一个规定刚刚制定出来,就加以评论,往往并不可靠。因为研究者很可能并不比立法者高明。
来源: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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