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今天上午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检察机关积极参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工作情况,并发布典型案例。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2016年1至11月,全国检察机关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的校园涉嫌欺凌和暴力犯罪案件1881人,批准逮捕1114人,不批准逮捕759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3697人,起诉2337人,不起诉650人。
最高检未成年人检察办公室主任张志杰介绍,检察机关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的同时,最大限度地保护救助被害学生。各地检察机关单独或者与公安机关合作设置具备询问、心理疏导、身体检查等功能的未成年人案件专门办案区,探索建立一站式取证等适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办案方式,避免因办案方式不当造成“二次伤害”。
“检察机关贯彻落实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对涉罪学生无论是捕与不捕、从轻还是从严处理,都以是否有利于教育、挽救为标准,并将帮教工作贯穿于办案始终。”张志杰介绍,在办理校园欺凌和暴力犯罪案件中,检察机关会根据犯罪原因、犯罪情节和后果等具体情况依法处理、区别对待。2016年以来,全国检察机关共对此类案件中的涉罪学生开展社会调查2586人、提供法律援助2369人,落实合适成年人到场2056人、附条件不起诉547人,对符合条件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封存犯罪记录,大大提高了帮助教育效果。“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做到宽容不纵容,关爱又严管。”
此外,检察机关注重深挖并依法严厉打击成年人组织、胁迫、引诱未成年学生实施校园欺凌和暴力犯罪。2016年1至11月,全国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此类犯罪嫌疑人378人(其中追捕18人),起诉646人(其中追诉漏犯25人,追捕漏罪14起),监督公安机关立案8件18人。
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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